根据自治区人社厅、编委、发改委、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2015]37号)相关规定,按照《隆林各族自治县2016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考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隆卫发[2016]14号)要求,隆林各族自治县2016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考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确定拟聘用杨胜梅等54名同志(详见附件)为隆林各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邮寄或送到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的日期为准) ,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6年12月16日至2016年12月22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民族社区民族路260号
邮政编码:533400
监督电话:0776-8200682
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5日
原文:隆林各族自治县2016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考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