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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防城港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电视播音主持人2名公告

作者:志公教育     来源:志公教育     时间:2016-12-27 14:45:24     阅读:

  经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防城港市广播电视台定于2017年1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视播音主持人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防城港市广播电视台电视播音主持人2名(男、女各1名)。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思想政治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普通话水平为国家测试标准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仪表端庄;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以1981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具有2年及以上电视播音主持工作经验。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新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6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材料
  1.现场报名
  2017年1月5日—2017年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防城港市广播电视台办公室(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楼B305室)。联系电话:0770-6101868,联系人:黄耀荣。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簿、毕业证或学位证、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具有2年及以上电视播音主持工作经验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现场报名(原件核验后退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另交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2.电子邮件报名
  2017年1月5日0:00—2017年1月9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具有2年及以上电视播音主持工作经验证明等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按顺序编号,压缩打包后发送至防城港市文化委招聘工作邮箱,招聘工作邮箱地址:FCGTVZP@163.COM。报考材料需命名为“材料+序号:应聘材料名称”(如“材料1:报名表”)。压缩包需命名为“XXX(姓名)报考电视播音主持岗位材料”。通过邮件报名的,请于领取准考证当天向防城港市文化委员会人事科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合格者方能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需另交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3.有关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确认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考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与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2017年防城港市文化委员会公开招聘电视播音主持人报名登记表》一份。市广播电视台派出资格审查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发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资格审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7年1月12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报名缴费
  每位报考人员需交考试费50元。面试不收取考生费用。
  五、考试
  招聘岗位采取先专业技能初试,专业技能初试成绩合格后再参加笔试,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按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一)考试方式
  采取专业技能初试、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专业技能初试
  1.专业技能初试内容
  专业技能初试工作由防城港市广播电视台具体组织实施。电视播音主持人的专业技能初试内容为节目主持。专业技能初试分值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初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笔试程序。初试所需时间为20分钟。招聘岗位按实有报考人数予以专业技能初试。
  2.专业技能初试时间:2017年1月14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3.专业技能初试地点:防城港市广播电视台(详见准考证)
  4.专业技能初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工作由防城港市文化委员会组织实施。笔试试题由防城港市文化委员会会同防城港市广播电视台商有关部门命制。电视播音主持招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播音主持专业相关知识。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2.笔试人员确定
  专业技能初试成绩合格者确定为进入笔试范围人选。专业技能初试合格的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3.招聘岗位数与专业技能初试成绩合格人数达到1:3比例的,予以开考。达不到1:3比例但确需在今年补缺的岗位,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能开考。对确定不开考的岗位,由防城港市文化委员会及时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考试费。
  (4)笔试时间:2017年1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5)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防城港市人才网(http://fcg.gxrc.com/)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方式及内容
  岗位面试工作由防城港市文化委员会会同防城港市广播电视台组织实施。面试采取专业技能实际操作方式进行。电视播音主持招聘岗位的面试内容为问答及模拟现场播音和节目主持。电视播音主持人岗位采取单人面试,所需时间为20分钟。
  2.面试人选确定
  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3.因专业技能初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必须经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4.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防城港市文化委员会在防城港市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5.面试时间
  2017年1月21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
  6.面试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7.面试成绩
  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经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并由面试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8.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面试。
  六、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防城港市文化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体检公告在防城港市人才网发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一)考核和体检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末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同时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二)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考核成立考核组,考核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三)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考核、体检工作原则上要在2017年2月18日前完成。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防城港市文化委员会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由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在防城港市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负责考核的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报批聘用。
  原则上要求在2017年3月15日完成聘用审批工作。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防城港市文化委员会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六)应聘人员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参照《公考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学科)类别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考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6年版)》设置。
  咨询电话:0770-6101868
  监督电话:0770-2818580
 
  附件:2017年防城港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电视播音主持人报名登记表
                      
                        防城港市文化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特殊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

附件:2017年防城港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电视播音主持人报名登记表.doc

原文:2017年防城港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电视播音主持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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