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及范围
1、招聘岗位:乡镇动物检疫协检员,主要工作是协助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开展动物检疫防疫工作。
2、招聘人数10人。其中覃塘镇2人、蒙公乡1人、山北乡1人、东龙镇1人、三里镇1人、五里镇1人、石卡镇2人、大岭乡1人。
3、招聘范围:为方便工作,原则上应聘人员从所应聘岗位的所在乡镇村级动物疫病防治员中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三)责任心强,工作有热情,职业道德良好;
(四)年龄不超过50岁;
(五)具有畜牧兽医中专或以上学历,从事村级动物疫病防治员工作在二年以上,熟练掌握运用动物防疫检疫技术规范,并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动物检疫电子出证。
三、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10—2017年1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应聘者请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其复印件、近期2张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和报名表(附后)一式2份到覃塘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办公室报名(覃塘区交通局大院后水产畜牧兽医局大楼),联系人:黄铎,联系电话:4861302。
四、招聘程序
(一)面试
我局组织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我局以电话形式通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参加面试。应聘者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面试内容与预录名额:面试考试内容为行政法律法规、畜牧兽医法规、畜牧兽医基础理论、动物检疫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名额的1:2比例考核程序,将面试通过纳入考核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面试不通过者不得进入考核。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核
面试结束后,对面试通过纳入考核的人员,以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为单位进行评议,提出书面鉴定,再由区水产畜牧兽医局依据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的工作鉴定,组织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分为100分。考核内容包括:政治表现、服务质量、完成责任目标任务、区局领导评审等。
(三)聘用
面试和考核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60%、考核成绩占40%折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最终聘用人选。将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由覃塘区水产畜牧兽医局与拟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五、工资待遇
实行绩效管理。聘用人员工资按广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平时预领工资额的70%,剩余30%工资则通过年终考核后,由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根据绩效结算发放。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劳动合同工,设2个月的试用。工资待遇面议,参照区直其他部门编外工作人员待遇执行,单位负责缴纳二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在工资代扣。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与贵港市覃塘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5-4861302。
贵港市覃塘区水产畜牧兽医局
2017年1月9日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