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资格确认
(一)入围考生名单
张继行等75人入围我会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各职位面试人员按照准考证号排序)。
(二)面试确认
请入围考生在2017年1月19日18:0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回复,确认是否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愿意如期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回复确认声明(见附件2)。
放弃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的,在发送电子邮件的同时,须将亲笔签名的书面放弃声明(见附件3)传真至我会。逾期未按要求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资格。对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考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资格复审
根据中组部、国考局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考工作要求和相关政策法规规定,我们将对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请所有考生提交下列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
1.报名登记表(可从国考局网站下载),手填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与报考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另附同版2寸照片3张,背面用圆珠笔注明考生姓名,并用曲别针夹在一起),有关要求见附件4;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已取得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各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等;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须按照具体身份,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
学生证复印件、由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如因学校放假等原因无法盖章的,请事先通过电话告知我会,并将推荐表复印件先行邮寄,原件盖章后邮寄。
(2)社会人员:
①社会在职人员:
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须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同时期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
工作证复印件(如所在单位未制作工作证,须在同意报考证明中注明现工作情况);
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5)。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我会同意后,可在体检或考察前提供,但须填写并邮寄《关于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承诺书》(见附件6)。
②目前处于待业状态的人员: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7);报名时有工作目前待业的,还须提交由报名时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离职证明复印件。
(3)留学回国人员:
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复印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回国后参加工作或待业的,同时按“(2)社会人员”的相关要求提供材料。
(4)大学生村官:
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以上材料(各一份)请考生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于2016年1月21日(以邮戳为准)前寄出至我会人事部(邮寄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一号中国贸促会人事部综合处,邮编100860)。上述材料邮寄为复印件,不再退还本人。
2.我们将依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对于材料符合要求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将进入我会2016年机关工作人员招考面试名单。
3.凡提供的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逾期未提供或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我会将取消其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资格,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考主管部门备案。
4.因考生自愿放弃、提供虚假材料等原因出现递补情况时,我会将按规定发布公告,递补人选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
5.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核,届时请考生携带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
四、专业科目考试初步安排
入围我会面试人员名单的考生须参加所报职位要求的规定科目笔试,专业考试科目分为笔试和口试,有关情况如下:
报考用人司局 | 报考职位代码 | 专业考试科目 |
发展研究部 | 0101001001 | 专业英语(笔试和口试)和中文笔试;占综合成绩15%。 |
贸易投资促进部 | 0101002001 | 专业英语(笔试和口试)和中文笔试;占综合成绩15%。 |
贸易投资促进部 | 0101002002 | 专业英语(笔试和口试)和中文笔试;占综合成绩15%。 |
法律事务部 | 0101003001 | 专业英语(笔试和口试)和中文笔试;占综合成绩15%。 |
财务部 | 0101004001 | 会计及财务管理和英语(笔试);占综合成绩15%。 |
直属机关党委 | 0101005001 | 专业英语(笔试和口试)和中文笔试;占综合成绩15%。 |
驻韩国代表处 | 0111006001 | 朝鲜语(笔试和口试);占综合成绩15%。 |
驻俄罗斯代表处 | 0107007001 | 俄语(笔试和口试);占综合成绩15%。 |
驻外代表处 | 0108008001 | 西班牙语(笔试和口试);占综合成绩15%。 |
口语考试:考察考生的口语水平,考试方式为交互翻译和回答考官提问等。
中文笔试:考察考生写作水平,考试方式为闭卷。
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2B铅笔、钢笔或签字笔,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电子记事本、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所有考生均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违者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拟定于2016年2下旬进行专业科目笔试、口试和面试,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我会拟定于专业科目笔试当天,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和个性评价,评价结果不计入总分。
为保证招考工作顺利进行,我们将及时在国考局网站及中国贸促网(www.ccpit.org)上公布有关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面试工作期间,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10-88075968 88075918 88075904
传 真:010-88075938
电子邮箱:hr@ccpit.org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2.确认参加面试声明
3.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4.中国贸促会关于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
5.同意报考证明
6.关于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承诺书
7.待业证明
中国贸促会人事部
2017年1月17日
附件1 | |||
面试人员名单 | |||
用人司局、职位代码 |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最低分数线 |
发展研究部 0101001001 |
张继行 | 927111261101 | 110.8 |
李璐秀 | 927111300629 | ||
陈艳伊 | 927111510722 | ||
周怡君 | 927111520822 | ||
祝梦晴 | 927111523025 | ||
邹晨 | 927111541402 | ||
赵艺璇 | 927111545329 | ||
王晨 | 927111621610 | ||
毛韵霞 | 927111630312 | ||
唐会云 | 927112090619 | ||
赵欢 | 927114022313 | ||
黄钰 | 927131211723 | ||
李雪玉 | 927131231516 | ||
黄毓雯 | 927132363004 | ||
王晓红 | 927135043713 | ||
陈壮 | 927137755219 | ||
曹佳佳 | 927139014209 | ||
胡海芋 | 927142261516 | ||
王昱 | 927144040630 | ||
杨璐 | 927153606503 | ||
贸易投资促进部 0101002001 |
陈丹 | 927111666630 | 126.5 |
张国强 | 927111830719 | ||
谷萌 | 927112142022 | ||
韩萌 | 927113022502 | ||
彭紫娟 | 927131210703 | ||
朱一舟 | 927132185405 | ||
刘雨佳 | 927132262617 | ||
李方圆 | 927137081424 | ||
柴林翊 | 927137762707 | ||
路琳琳 | 927139014512 | ||
贸易投资促进部 0101002002 |
梁竞恒 | 115111290602 | 116 |
逄晓丽 | 125137764009 | ||
王涵 | 927111480410 | ||
程亦丹 | 927111650719 | ||
赵志芳 | 927111660707 | ||
法律事务部 0101003001 |
刘淑静 | 927111281222 | 124.2 |
王婧 | 927111441628 | ||
王秀艳 | 927111634018 | ||
蒋一玮 | 927111801611 | ||
胡红雨 | 927111801615 | ||
谭熠 | 927111830227 | ||
王晓露 | 927121021023 | ||
耿鹏鹏 | 927137751230 | ||
罗宁宁 | 927141190628 | ||
周茜茜 | 927142219403 | ||
财务部 0101004001 |
李婷婷 | 927112171405 | 118 |
张龙 | 927137010327 | ||
纪国辉 | 927137081306 | ||
张君展 | 927139011825 | ||
卢涛 | 927141311012 | ||
直属机关党委 0101005001 |
王晨晨 | 927111450213 | 129.3 |
邵晓娇 | 927111510922 | ||
张逸君 | 927111541129 | ||
李璟瑶 | 927111821526 | ||
牟琳 | 927137750301 | ||
驻韩国代表处 0111006001 |
李会卿 | 927111060426 | 66.525 |
梁姝 | 927111060522 | ||
屈亦舒 | 927111061125 | ||
梁倩 | 927111061205 | ||
揭轶男 | 927111061524 | ||
驻俄罗斯代表处 0107007001 |
王君 | 927111030310 | 65.9 |
肖楚舟 | 927111030323 | ||
姜雪 | 927111030816 | ||
姜一诺 | 927111030923 | ||
裴新蕾 | 927111031510 | ||
驻外代表处 0108008001 |
孟冰冰 | 927111080810 | 60.125 |
缪奇新 | 927111080923 | ||
唐鋆 | 927111081006 | ||
姜茜 | 927111081010 | ||
王曼曼 | 927111081212 | ||
李翊萌 | 927111081213 | ||
窦雨睛 | 927111081315 | ||
王聪 | 927111081327 | ||
徐佳 | 927111081406 | ||
王文杰 | 927111081515 |
附件2
确认声明
本人 ,(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为 ,确认参加2017年度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报考职位名称)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
联系方式与网上报名填报信息一致。(如有更改请注明,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
声明人:
2017年X月X日
注:请将个人电子照片作为附件上报。电子邮件发至:hr@ccpit.org,邮件标题统一为:“×××确认参加中国贸促会××职位面试”。
附件3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中国贸促会人事部:
本人 ,身份证号: ,报考××职位(职位代码××),已进入该职位面试名单。现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
签名(考生本人手写):
日期: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4
中国贸促会关于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
一、学习经历
学习经历从高中填起,填至最高学历,获中专及以上学历的请完整填写学习起止时间、学校、院系、专业、学历、学位等。填报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一致。研究生报考本科起点职位的,应同时具备该职位所需专业相应的本科学历和学位。
留学回国人员请务必注明留学性质、就读院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及获得学历学位情况,获得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备注中注明认证书号码。
如系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注明:①委培或定向单位名称及是否同意报考;②所在院校是否同意报考。
鼓励补充填写个人学术专长、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兼职实习经历、德才表现等内容。
二、工作经历
社会工作经历请注明:起止时间、工作单位、职务、主要工作职责等4项内容。对于没有工作单位的社会经历,应注明:起止年月、档案存放机构、居住地(具体到区县)、证明人及联系电话等4项内容。
鼓励补充填写个人业务专长、工作实绩、经验积累、德才表现等内容。
学习经历、社会工作经历时间段填写到月,要完整、连续,不得出现空白时间段。如工作经历和学习经历时间重叠,请具体说明情况。
三、家庭成员信息
必须填写成员姓名、与本人关系、所在单位、职务等4项内容,如有个别信息不便填写,应作出相关解释。直系亲属、家庭成员(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等)不能遗漏。
未按上述要求填报的,资格审查可不予通过。
填表信息将在面试资格复审、录用考察、公示、备案以及录用后试用期管理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报名信息与真实信息有较大差异时,我会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考录用有关规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面试、体检、考察和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
附件5
同意报考证明
×××同志,性别,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为:××××,现为××××(填写单位详细名称及职务)。
我单位同意×××同志报考××单位××职位,如果该同志被贵单位录用,我们将配合办理其工作调动手续。
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
办公电话:
办公地址:
盖章(人事部门公章)
2017年 月 日
附件6:
关于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承诺书
中国贸促会人事部:
本人×××,身份证号:×××,报考贵会×××部××职位(职位代码×××),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为×××分,已进入该职位专业考试和面试范围,现因本人原因,无法在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期间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本人承诺:在体检或考察前能够按照中国贸促会人事部规定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逾期未提交可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考试及录用资格。
承诺人:(本人签字)
日 期:
附件7
待业证明
中国贸促会人事部:
×××同志,性别,身份证号码为:××××,其户籍在××××,现系待业人员。
特此证明。
盖章
2017年 月 日
注:该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社区、街道、乡镇或相关劳动社会保障机构开具,并请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