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 面试 分数线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 时间 |
备注 |
业务处室工作人员(0601386001) | 112.1 | 成鹏昆 | 386241321924 | 2月23日 下午 |
|
曹海鹏 | 386261147629 | ||||
陈扬 | 386223053806 |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2月17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或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liyg@nea.gov.cn。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考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月17日24时前传真至0871-63195591或发送扫描件至liyg@nea.gov.cn。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考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面试资格复审(现场复审)
请考生于2月23日12时前至昆明耀龙培训中心(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2号)进行现场复审:
1. 本人身份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7、其他材料: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月23日下午13:30开始,请考生于当日下午12: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即13:0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昆明耀龙培训中心(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2号)。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有2人参加面试)或达到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仅有1人参加面试),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2月24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8点由工作人员统一带领前往(具体地点届时通知),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我办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无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总成绩÷2)×50% +面试成绩×50%
(四)考察工作另行安排
六、其他
联系方式:0871-63011564(电话);0871-63195591(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2.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3. 待业证明(样式)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综合处
2017年2月6日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