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2月13日中午12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具体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gdzjgwy@126.com,电子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确认参加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职位面试”。
2.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并注明“面试公告内容已知悉,按时参加面试”。
3.请以附件形式随电子邮件发送:《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国考局专题网站下载)、本人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格式)。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考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月13日中午12时前传真至010-68026708或发送扫描件至gdzjgwy@126.com。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考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四、资格复审
考生参加专业能力测试时(不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考生在参加面试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自由职业者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并在《考试报名登记表》中详细说明自由职业的经历。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后,考生提供的证件原件将一并退回。
五、专业能力测试及面试安排
(一)专业能力测试
电影局国际交流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职位代码0401004001)、国际合作司综合业务主管职位(职位代码0401009001)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于2017年2月22日上午9:00开始,请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前到考试地点报到。考试开始前30分钟未按时报到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
面试于2017年2月23日至27日进行,各职位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面试时间 | 职位名称及职位代码 | |
2月23日 | 上午 | 新闻报刊司报刊处副主任科员(0401003001) 电影局国际交流处主任科员及以下(0401004001) 国际合作司综合业务主管(0401009001) |
下午 | 电影局规划统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0401004002) 离退休干部局机关管理一处主任科员及以下(040101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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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 | 上午 | 科技司办公室主任科员(0401007001) 财务司综合处主任科员及以下(0401008001) 财务司预算管理二处主任科员及以下(0401008002) |
下午 | 财务司资产管理一处主任科员及以下(0401008003) 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科员及以下(040101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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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 | 上午 | 办公厅秘书处副主任科员(0401001002) 公共服务司办公室主任科员及以下(0401002001) 出版管理司综合处文秘(0401005001) |
下午 | 办公厅党组办公室主任科员及以下(0401001001) 数字出版司副主任科员及以下(0401006001) |
(三)报到地点
专业能力测试及面试报到地点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复兴门办公区北门传达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乘坐公交1、10、15、52、99、843路南礼士路站下车,或地铁1号线南礼士路站出C口即到)。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有专业能力测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七、注意事项
联系方式:010-86092898(电话); 010-68026708(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面试人员名单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4. 待业证明(样式)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人事司
2017年2月7日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