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考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录用公考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准考证号排序)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2月10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rjwhr@cnca.gov.cn。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国家认监委××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拍照后作为邮件附件发送。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声明,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考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体检和资格复审 (一)体检 1.体检集合时间:2月22日上午9:00。 2.体检人员:全体面试考生,体检费用由我委承担。 3.体检集合地点: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南门传达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集中后统一前往指定体检机构体检。 4.体检注意事项:体检按照国考考试体检的相关规定和招考计划中明确的标准执行。考生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一寸彩色近照1张、黑色签字笔一支。 体检前三天请尽量保持正常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请务必保持空腹。建议不要化妆,以免影响医生判断;不要穿戴复杂服装,以方便体检。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录用,并报中央公考主管部门备案。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月22日下午2时 2.资格复审集合地点: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南门传达室。 3. 考生面试资格现场复审时需按照顺序准备以下材料原件、一寸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和职位代码)以供核查。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2017年2月23日。 1、2月23日上午 报考0801001001(办公室秘书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和0801002001(认证监管部一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2、2月23日下午 报考0801003001(财务管理部财务一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3、面试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30分别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报到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按照考生入闱管理有关规定,未按时报到考生不得入场,并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在北京赛福特大厦(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可乘地铁5号线在和平西桥站下,由A出口(西北口)出站后西行300米即到。 (四)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和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和侯考室,自行携带的须暂时交由监考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后归还。 (五)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即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上报中央公考主管部门。 六、考察人选确定 面试前,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达不到公布的面试比例的,将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需高于75分(含75分),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将按照考察人数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进行。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七、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 010-82262758、82262660 010-82260780(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2. 同意报考证明 3. 待业证明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人事部
2017年2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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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国际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人事部:
本人 ,身份证号: ,报考××职位(职位代码××),已进入该职位面试名单。现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
签名(考生本人手写):
日期:
身份证正反面
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2
同意报考证明
×××同志,性别,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为:××××,现为××××(填写单位详细名称及职务)。
我单位同意×××同志报考××单位××职位,如果该同志被贵单位录用,我们将配合办理其工作调动手续。
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
办公电话:
办公地址:
盖章(人事部门公章)
2017年 月 日
附件3
待业证明
国际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人事部:
×××同志,性别,身份证号码为:××××,其户籍在××××,现系待业人员。
特此证明。
盖章
2017年 月 日
2017年 月 日
注:该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社区、街道、乡镇或相关劳动社会保障机构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