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宣传信息中心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7名。前身为1992年3月成立的《广西文化报》编辑部。2008年12月,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广西文化报》编辑部更名为广西文化信息中心,2014年4月,变更为现名。
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厅机关文化宣传及报道工作;承担文化信息采集、报道及文化政策法规宣传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文化信息数字化建设和电子政务网站管理维护等工作。
二、招聘工作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原则。
三、招聘岗位和条件
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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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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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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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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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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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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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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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剪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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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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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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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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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35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②2年视频剪辑制作工作经历,且有3件以上作品在设区市电视台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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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考前,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网站http://www.gxwht.gov.cn/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之日起第二天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招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2月15日—2017年2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以邮戳为准),报名地址:南宁市思贤路3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后楼办公楼二楼210室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宣传信息中心综合部,联系电话:0771-5647916,联系人:杨忠钰,邮政编号:530023。
(三)报名材料。现场报名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关证书和发表作品原件及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4.2张1寸免冠证件照。
5.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邮寄报名的应聘者,邮寄报名材料的复印件,领取准考证时需核验证件原件。
(四)应聘人员每人交考试费50元。
六、资格审查
(一)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关材料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三)资格审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人事处全程监督指导。
七、组织考试
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同意,并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考试分为实操和面试,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一)实操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实际操作能力。
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面试测试:根据实操测试,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识程度等方面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面试考官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宣传信息中心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于当天在广西文化厅网站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三)参加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则考生的面试成绩要达到面试满分值的70%,方可进入下一个程序。如考生的面试成绩达不到面试满分值的70%,则取消此次招考。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八、考核体检
(一)考核。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实操测试占40%,面试测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体检。拟聘用人员的体检参照公考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如前者体检不合格,则按分数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明确为合格者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九、办理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宣传信息中心集体研究后,按照考试、考核结果进行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用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审核,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考咨询电话:0771-5647916,监督电话:0771-5601051。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宣传信息中心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