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和服务年限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以上(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平果县2017年度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本次招聘中有关年龄的时间计算以2017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即所要求的年龄为1981年6月30日至1999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4.热爱乡镇基层工作,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有独立完成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或技能条件。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公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3.各级各类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4.违反生育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服务年限
在本岗位服务最低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依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核、审批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通过到广西区内各大学院校举办的“2017届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时间:2017年3月18日(星期六)9:00—14:00
地点:百色学院
(2)时间:2017年3月25日(星期六)9:00—14:00
地点:桂林理工大学
2.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 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并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2张近期2寸彩色照片和1张5寸全身免冠彩色照片。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给予报名。资格审查贯彻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进入面试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试场。应聘人员的证件(如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及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招聘工作小组有权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面试方案报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
经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此类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试题由平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上级人事考试部门出题。
5.面试的组织与实施。
面试工作方案由平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报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由平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平果县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进行面试时,成立面试考官组,由7名面试考官组成。考官由同级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选派。面试考官要求县际交流,每个考场交流考官不得少于30%。招聘岗位专业性较强的,考官中专业人员的比例不得少于考官组的三分之一。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不得介绍考生与考官见面。严格实行面试考官与考生“双抽签”制度。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凡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同一职位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分析能力”项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由平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人员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2.考核
(1)体检合格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考核工作由平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2)考核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工作小组研究,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审批与聘用
1.审批
上报的拟聘用人选,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或上报的审核材料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2.聘用
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用人单位和拟聘用人员按照《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的第五、六章的有关条款办理有关手续。聘用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三、招考纪律
1.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在招聘考试报名、面试、考核、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公考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终身不得报考等处理。
2.在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及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人员;报考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报考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
3.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考咨询电话:平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76-5835698
监督电话:平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776-5886466
平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