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防城港市防城区审计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需求情况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技能要求;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公考、参照公考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面试考核、体检、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面试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8日开始,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立即面试,招满为止。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防城港市防城区审计局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进行审核。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职业技术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3.报名地点: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北路112号区政府办公楼4楼审计局办公室。
4.联系方式:联系人:徐康娜,电话:0770-2211231;电子邮箱:fqsj2211231@163.com;邮寄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北路112号政府大院4楼审计局办公室(邮编:538021)。
(二)体检要求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对拟聘人员参照公考体检录用的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对无法按时查阅考察对象本人有效档案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该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如出现人员空缺的,则从应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五)试用聘用与薪酬待遇
经面试、体检合格后,聘用人员须进行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防城区审计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年,合同期满后由防城区审计局和聘用人员提前一个月协商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工资待遇本科为2500元/月,专科2300元/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式聘用工资80%,并享受五险。合同期内聘用人员有违法违纪或严重违反防城区审计局相关规章制度行为的,防城区审计局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他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防城区审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0-2211231、2211236
防城港市防城区审计局
附件:附件一《防城港市防城区审计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需求情况表》.doc
附件:附件二《防城港市防城区审计局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