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国考局公布的面试人选名单,以及递补名单,经考生确认,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分数线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与复审材料的邮寄
面试确认及复审材料的邮寄工作已通过电话通知考生并完成。
三、资格复审
(一)时间:2017年2月20日9:00时至17:00时。
(二)地点:第二炮兵指挥学院培训中心(兴源宾馆)(以下简称培训中心)的会议中心6楼1号会议室,详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二七路157号,见附件2面试地点方位图,可乘809、211、58、608、725、528路公交车至“二七花园站”即到。兴源宾馆前台电话:027-82964525、52305838。
(三)内容:核对、查验我局关于面试邮寄材料通知中所要求材料的原件: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 考试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7.其他材料:准备一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2寸免冠彩照1张(照片后务必用圆珠笔写上所报考的分局名称、职位代码、姓名),用照片袋装好,并在照片袋上写上职位分局名称、职位代码与姓名。
(四)提示:考生报到时,请先阅读场内告示栏内的工作提示与相关材料说明,凭身份证与相关原件有序进行资格复审核对;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基本流程:签到并领取次序号-填写承诺书-核验身份证件-按次序号依次参加复审。
四、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
1.内容: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子: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2.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凡其中一项测评项目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则不进入面试环节。
3.场地:纵跳摸高:培训中心6楼1号会议室(从会议中心入口乘电梯); 10米×4往返跑、1000/800米跑:培训中心体育场。
4.时间:2017年2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体能测评分组情况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及时公布。
5.提醒:考生需自行准备运动服、运动鞋和防寒用品。各测评项目的先后顺序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引导。
6.公布体能测评合格名单: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每天参加面试的人员按随机原则确定,具体分组名单将于22日12:00时后在培训中心一楼大厅公布。
五、面试安排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时间:2月23日至27日。面试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30分别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注:一天使用一套题本的,所有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面试考生进行安检后候考室进行封闭,各考场的面试顺序通过抽签确定,以当日抽签序号由小至大依次进行。
3.面试报到地点:培训中心七楼6号会议室。
4.要求:考生应遵守保密要求,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及面试考场区域,任何考生面试完毕后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纪律,若有作弊行为,取消录用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职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此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
2.体检时间:2月28日上午7:10时,在培训中心大厅集合,集体乘车到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前1- 2天应注意休息,自觉遵守体检前的注意事项。
3.考察人选:按职位计划实行等额考察。
4.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合成分数×50% + 面试成绩×50%
七、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面试和体检环节都将查验身份证。
(二)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三)考生应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有误或已变更的,请及时发邮件至chgajgwy@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XX分局XXXXX(职位代码)职位XXX考生电话变更为XXXXXXXXX”,以便我们联系,否则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生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
(五)联系电话:027-82763405
电子邮箱:chgajgwy@163.com
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同时注意安全。预祝参加面试的考生考试顺利!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1. 长江航运公安局2017年度面向社会招录面试人员名单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 资格复审材料(样式)
4. 面试地点方位图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