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
(一)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
(二)资格确认时间
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面试前一天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进行资格确认。
例如:参加2月23日面试的考生应于2月22日下午进行资格确认,依此类推。
(三)面试时间
2017年2月23日至2月24日,每日上午9时开始。
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面试当日上午7时前报到,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前30分钟仍未到达候考室的,按弃权处理。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四)资格确认及面试考点具体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河西路9号南宁铁路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支队
(五)乘车路线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火车站附近乘坐40路公共汽车到西环路口站转76路公共汽车到河西路东站下车。
(六)面试人员名单:见附表
(七)参加面试考生需携带的材料
1. 资格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学生证等)。
(2)考生本人报名登记表原件。
(3)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4)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5)以下两类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另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否则视为不具备报考资格,并上报备案。
a.2016年及之前毕业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
b.自考、成教、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毕业的考生。
(7)面试确认书。已邮寄过的可不提供。
无需提供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和各类荣誉证书。
2. 面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面试当日,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有前一天资格确认标志)报到并参加面试。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并上报备案。
对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视情况上报中央公考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八)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合成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65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招录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体能测评人选。体检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考局《关于修订<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考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要求及操作程序组织体检;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组织实施体能测试。
政审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实行等额考察。考察中,招录机关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考局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二、体能测试
(一)时间、地点:面试后7日内进行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于面试后另行通知。
所有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有资格确认标志)参加体能测试。
(二)体能测试项目:
男生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生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具体项目和标准详见国考局网站有关文件。
三、体检
(一)时间:体能测试后2日内,具体时间于体能测试后另行通知。所有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有资格确认标志)参加体检。
(二)体检须知:
1.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其他医疗单位的体检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请带好身份证、准考证,体检费自理。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
5.体检当天的采血、B超等检查项目需在空腹下进行,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体检具体项目和标准详见国考局网站有关文件。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当场签订承诺书,承诺被铁路公安机关录用后,不得转投其他单位,并确保其在本职位上工作满5年以上。如有违约,将上报备案。
(二)考生面试和体检、体能测试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特困生或享受低保人员(须提供县或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考生本人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及体检费用由招录单位承担。
(三)请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考生及时将变动情况电话告知招录单位,并保持联系手机或电话畅通。
(四)有关招录的未尽事项请登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www.mohrss.gov.cn)、国考局(www.scs.gov.cn)网站进行查阅。
联系方式:0771-2725748
附件:南宁铁路公安局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考面试名单
南宁铁路公安局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