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范围
全市在职在编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试用期已满。
(二)年龄在32周岁以下。
(三)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已经进入选调工作程序的终止程序。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过行政记过(含)以上和党内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选调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3月14日—2017年3月24日。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象州县委党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如有相关获奖证书请在报名时一并提交复印件。报名方式:直接报名请将上述材料送达象州县委党校;邮寄报名以邮件出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象州县委党校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由象州县委党校领导及相关人员对初选人员进行面试,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象州县委党校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
(五)跟班学习。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跟班学习人选,到象州县委党校进行为期3个月的跟班学习(县外人员不用跟班学习)。
(六)研究确定拟调人选。象州县委党校结合考察情况、跟班学习表现等,研究确定拟调人选。
(七)办理调动手续。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报名地址:象州县象州镇光明路197号象州县委党校办公室,单位名称:象州县委党校,邮箱:xzxwdx@163.com,未尽事宜请与县委党校联系。联系人:覃荣,联系电话:15077257555。
附件:
象州县委党校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