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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广西区考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汇总)

作者:志公教育     来源:志公教育     时间:2017-03-14 01:03:00     阅读:

2017广西区考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已发布
 
  经研究,现将广西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考、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下简称合格分数线)公布如下:
  一、公考职位(含第二批职位)合格分数线
  1.自治区级招录机关职位:公共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1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2.市级以下招录机关职位:公共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0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
  3.艰苦边远地区招录机关(指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49个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16个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县)职位、紧缺职位〔政府行政部门的城乡规划管理、海监(渔政)船员职位,检察机关的检察官助理(协助侦查)职位、政法机关的法医、狱医、戒毒医务、戒毒康复、理化检验、网络安全技术、警务信息通信技术、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护理职位〕和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公共科目总成绩不低于9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
  4.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录职位:笔试总成绩不低于105分(含照顾加分),且公共基础知识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
  二、选调生职位(含第二批职位)合格分数线
  选调生职位:公共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0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
  所公布的少数民族照顾加分是根据考生网上报名填报信息由报名系统生成,能否照顾加分以招录机关核实为准。
  考生从5月12日起可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自行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2017年5月12日
 


 
2016广西区考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已发布
 
  经研究,现将广西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考、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下简称合格分数线)公布如下:
 
  一、公考职位(含第二批职位)合格分数线
 
  1.自治区级招录机关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11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55分;
 
  2.市级以下招录机关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10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3.艰苦边远地区招录机关(指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49个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16个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县)职位、紧缺职位〔政府行政部门的城乡规划管理、海监(渔政)船员职位,检察机关的侦查(侦查辅助)职位、政法机关的法医、狱医、理化、护理职位以及县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位〕和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9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
 
 

 
2015年广西区考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
 
  经研究,现将广西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考、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下简称合格分数线)公布如下:
 
  一、公考职位(含第二批职位)合格分数线
 
  1.自治区级招录机关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11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55分;
 
  2.市级以下招录机关职位(含自治区设在市级以下的直属或派出机构职位,不包括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和紧缺职位以及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10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
 
  3.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招录机关(指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49个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16个享受艰苦边远津贴政策县,以及含自治区或市设在该地区的直属或派出机构)职位和紧缺职位(指政府部门的城乡规划管理、海监船员以及政法机关的法医、狱医、理化、护理等职位)以及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9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
 
 


 
2014年广西区考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
 
  党委组织部、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考局,区直有关单位干部人事部门:
 
  经研究确定,现将广西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考、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下简称合格分数线)通知如下:
 
  一、公考的合格分数线
 
  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考(含第二批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如下:
 
  1.报考自治区招录机关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105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2.报考设区市级以下招录机关(含自治区设在市级以下的直属或派出机构,不包括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和紧缺职位、专设残疾人职位)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95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
 


 
 
2013年广西区考考试笔试分数线
 
  一、公考的合格分数线
 
  1.报考自治区招录机关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10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
 
  2.报考设区市级以下招录机关(含自治区设在市级以下的直属或派出机构,不包括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和政法机关基层紧缺职位)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9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
 
  3. 报考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招录机关(指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49个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含自治区设在该地区的直属或派出机构)职位和政法机关基层法医、狱医、理化、护理等紧缺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8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35分。
 
  专业笔试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
 
  二、选调生的合格分数线
 
  2013年度自治区考试录用选调生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10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
 
  三、进入广西2013年公考候录库的合格分数线
 
  2013年是否开展从全区候录库中考试录用公考工作,视职位空缺情况另行决定。如开展,进入广西2013年公考、选调生候录库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100分(不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候录资格有效期为一年,自2013年5月17日起至2014年5月16日止。
 
  所公布的照顾加分是根据考生网上报名填报信息由报名系统生成,能否照顾加分以招录机关核实为准。请各地各部门认真做好相关核查工作。
 

 
2012年广西区考考试笔试分数线
 
  1、报考自治区招录机关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不低于11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2、报考设区市以下招录机关(含自治区级机关设在市以下的直属机构或派出机构)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不低于10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
 
  3、报考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和紧缺职位【指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49个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以2012年1月20日前自治区公布的名单为准),公安机关的基层法医、狱医、理化职位和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劳教所一线的狱医、护理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
 
  专业笔试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

 
 
2011年广西区考考试笔试分数线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考工作实施方案》(桂人社发〔2011〕3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考公告》的有关规定,经自治区公考主管部门研究确定,2011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含自治区垂直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考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总成绩不低于85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
 
  2011年自治区直属机关考试录用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总成绩不低于90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同时确定,2011年进入广西区考候录库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85分(不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候录资格有效期为一年,自2011年5月20日起至2012年5月20日止。

 
 
2010年广西区考考试笔试分数线
 
  经研究确定,2010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含自治区垂直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考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总成绩105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自治区直属机关考试录用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总成绩105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同时确定,今年进入广西区考候录库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105分(不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有效期为一年,即自2010年5月25日起至2011年5月25日止。

 
 
2009年广西区考考试笔试分数线
 
  2009年广西区直属机关(含自治区垂直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考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为120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区直属机关乡镇基层单位考试录用公考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为115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2008年广西区考考试笔试分数线
 
  各市党委组织部、各市人事局,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确定:2008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含自治区垂直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考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为115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同时确定,广西区考候录库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为115分(不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有效期为一年,自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起至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止。
 
  全区考试录用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比各市划定的合格分数线高5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各市划定的分数线一致。

 
 
2007年广西区考考试笔试分数线
 
  2007年广西区考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总成绩为115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不得低于55分,专业科目则不划定分数线。同时确定,今年进入广西区考候录库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为115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有效期为一年,自二○○七年六月二十日起至二○○八年六月十九日止。


 
2006年广西区考考试笔试分数线
 
  2006年广西区考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总成绩为100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不得低于50分,专业科目则不划定分数线。


 
2005年广西区考考试笔试分数线
 
  2005年广西区考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总成绩为115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不得低于55分,专业科目则不划定分数线。


 
2004年广西区考考试笔试分数线
 
  2004年广西区考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总成绩为115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不得低于55分,专业科目则不划定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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