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
1.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吃苦耐劳精神和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感;
3.有从事招商引资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专业要求及数量
中文类专业(有在党政机关从事文秘工作经验的其他专业类亦可)人员2名。
三、工资、福利待遇
按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发放,聘用期间,单位为个人购买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人身意外险等规定险种并负责缴纳单位部分,聘用人员缴纳个人部分,因公出差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四、聘用形式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表现良好的,由我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一年一聘,期满根据工作表现可以续聘。
五、招聘程序
由我局组织人员对应聘人选进行笔试、面试,综合考核优秀的方可聘用。
六、报名需提交验证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基本情况和工作学习简历表(附近期1张免冠照片);
4.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3月20日
八、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发电子邮zhshchjj@163.com。报名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城南区企业总部写字楼附楼2楼210室。
九、报名咨询及联系电话
0772-4213571。
来宾市兴宾区招商促进局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