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名(编外临时聘用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服从周末和节假日值班安排;
2.年龄35岁以下,身体健康;
3.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熟悉电脑操作,会驾驶手动挡机动车者优先;
5.有疾病控制(预防保健)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试用期及待遇
劳动合同期限1年。首次聘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工资待遇以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为标准,本科学历月薪2200元(含五险一金),大专学历月薪2000元(含五险一金)。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有意向应聘者,请于3月27日前将简历和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的复印件以及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送至:南宁市济南路120号6楼兴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发送电子邮件至xnqcdc@163.com,逾期不再受理。未入选者资料恕不退还。
五、其它有关事项
1.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供虚假信息或填写有误者、错报、误报或瞒报者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收到应聘资料后,我中心将统一组织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经初筛合格者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
3.拟用人选经兴宁区人社局批准备案后,签订劳动合同,由我中心办理用工手续。
六、咨询电话
兴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0771-2855902
南宁市兴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