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精神,经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启动2017年广西“三支一扶”计划岗位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岗位要求
(一)重点征集范围
1.乡镇扶贫岗位;
2.乡镇(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岗位;
3.乡镇(街道)农技、农机推广、水利岗位;
4.乡镇(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经办岗位。
(二)岗位设置要求
1.2017年毕业及择业期(2015年、2016年毕业)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以上学位。获得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全区54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医学类岗位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含高职高专)学历;
4.支农类、水利类岗位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学历。
二、征集数量
2017年全区“三支一扶”计划招募800名高校毕业生。为“三支一扶”计划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今年的岗位征集向扶贫领域倾斜,优先安排。各市要科学统筹征集岗位,全市申报招募人数控制在70人左右。
三、征集时间
2017年2月23日—3月20日
四、工作流程
(一)摸底调查。3月15日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在本辖区内发放岗位需求征集明细表(见附件2)开展需求摸底调查,汇总成需求征集汇总表(附件3),报市“三支一扶”办公室。
(二)岗位申报。3月20日前,各市“三支一扶”办对县(市、区)上报的岗位信息审核后,登录广西三支一扶网(www.gxszyf.gov.cn)申报系统录入,在确保信息完整、准确、详实后,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
(三)岗位发布。4月中旬,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汇总审核并报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招募岗位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合理设置服务岗位。县(市、区)人社局部门征集岗位,要充分考虑今后一个时期“三支一扶”大学生期满就业率、服务单位提供待遇和食宿等条件,坚持“一承诺二不准三优先”原则,即:一承诺,服务单位承诺给予每人每月补贴不低于600元。二不准,党政机关及县以上事业单位不准设置岗位、不准设置性别和籍贯条件。三优先,有空编的乡镇用人单位优先、解决食宿单位优先、能将生活补贴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统一支付的优先。
(二)统筹服务基层项目。今年广西“三支一扶”计划不设置中小学支教岗位。各级人社部门要积极与组织、教育、共青团部门沟通,做好与其他服务项目的统筹实施工作,做到人员合理配置,形成促进基层各项事业发展的合力。
(三)按时报送信息。各市人社部门要督促指导各县的岗位征集工作,严格把关,按时上报。支医类、农业类、水利类岗位征集分别由自治区卫计委、农业厅、水利厅另行文补充通知,并由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统筹汇总后上报。
联系电话:0771-5536172 0771-5872149
技术咨询电话:0771-5507612
附件:1.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
2.2017年广西“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征集明细表
3.2017年广西“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征集汇总表
4.广西“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专业分类(请到广西三支一扶网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