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聘上岗人数和条件
(一)竞聘上岗人数:县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工作人员48名。
(二)竞聘上岗条件:县地产开发服务中心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招聘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有犯罪前科或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以及因违法违纪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的人员、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报名竞聘。
二、竞聘上岗的方式
采用笔试和素质量化评分相结合,笔试满分60分,素质量化评分为40分,总成绩为100分。竞聘上岗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3月27日至3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四)报名所需材料:
1.县征收办、县国土局按报考条件出具的报考证明1份;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招工招干的文件复印件1份;
5.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在县征收办或国土部门工作期间获奖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2013年、2014年、201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及复印件1份;
8.《计生审查登记表》1份;
9.现任县征收办或县国土局中层职务的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县征收办、县国土局要在复印件盖章确认);
10.工龄有更正的人员要提交工龄批复文件1份;
11.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相片4张。
四、笔试、素质量化评分
(一)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1.笔试对象: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2.笔试时间:2017年4月8日上午10:00—11:30。
3.笔试地点:县委第一会议室
4.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土地法》、《物权法》等相关知识。
笔试结束当天在县人社局、县征收办、县国土局公布笔试成绩。
(二)素质量化评分。满分为40分,超过40分按40分计入总成绩,评分标准如下:
1.工龄每满1年加0.5分(更正工龄的人员须提交更正文件)。
2.学历:硕士研究生6分、本科5分、大专4分、高中3分、初中及以下2分。
3.职务:县征收办、县国土局现任中层正职7分、副职5分。
4.职称:高级6分、中级4分、助理级3分、员级2分(在县征收办、县国土部门工作期间取得或经确认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职称证书)。
5.2013年、2014年、2015年年度考核:优秀每年1.5分、合格(含基本合格)1分、不合格0分。
6.在县征收办、县国土部门工作期间取得与本职工作有关的荣誉。综合类:省级8分、地厅级(含部队荣立个人二等功荣誉)6分、县市局级(含部队荣立个人三等功荣誉)4分、县征收办或县国土局3分,单项类:按同级折半计分。同一年度的荣誉不累计只计算最高级别荣誉分,荣誉加分满分为10分。
(三)素质量化分公示:3月24日在县人社局、县征收办、县国土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四)总成绩遇到相同时的处理办法
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分+素质量化分)相同的以素质量化分高的优先,素质量化分又相同时,以工龄长短、学历高低优先排序。
五、公示与聘用
竞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参加竞聘上岗人员的笔试+素质量化评分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拟定上岗人选,报县竞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博白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办理竞聘上岗调动和入编手续。
六、纪律要求
竞聘工作在县竞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竞聘过程中,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关,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保证竞聘上岗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2.素质量化评分表
博白县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
竞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代章)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