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岗位要求
1、速录员:1名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有工作经验者优先,电脑速录速度60字/分钟以上;
2、工作人员:1名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其他: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积极肯干,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年龄在3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二、待遇
工资报酬:2150元/月
缴纳五险一金,周末、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法:社会公开招聘。有意应聘者,请填写个人简历(《个人简历表》附后),将所填写好的《个人简历表》邮寄到电子邮箱gbrsk5859202@163.com,并下载打印填写好的《个人简历表》。
(二)资格审查:对参加应聘的人员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由我院组织进行。参加面试者请持身份证、毕业证及个人简历(附1寸彩照一张)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四)体检:按录用公考体检标准参加体检(体检费自理)。
(五)政审:经体检合格者,由我院进行政审。
(六)签订劳动合同:通过面试、政审的应聘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73-2842678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