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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防城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700人公告

作者:志公教育     来源:志公教育     时间:2017-03-30 14:40:57     阅读: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印发2017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师范〔2017〕13号)要求,为加强防城港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及时补充急需紧缺岗位教师,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市公办中小学教师70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市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工勤岗位人员和教学辅助教师。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使用教师编制的招聘岗位114个,招聘教师209人。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招聘岗位261个,招聘教师491人。详见附件5、附件6、附件7。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三、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5日至1999年4月5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5日以后出生)。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1年4月5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合格证明(注:由于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在7月上中旬发放给考生,如果个别考生未能在报考单位组织面试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在教师资格认定所报教育局资格审核合格,可向认定所报教育局申请先开具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合格的证明),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五)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合格证明,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和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新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在职在编人员须取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方能报考。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7年4月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快速通道”→“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可以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二)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日9:00至4月10日17:30。
 
  (三)资格审查。市、县(市、区)教育局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于2017年4月11日17:30前完成。
 
  (四)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统一支付报考费。报考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每人每科50元。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4月12日17:30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已缴报考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五)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但确需在今年补缺的岗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能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4月17日9:00至17: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市、县(市、区)教育局于4月18日17:3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六)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费报名成功后,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的《考生守则》和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招聘岗位设定为高级职称的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岗位设定为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或报考乡镇及以下,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东兴市和港口区部分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考试方式详见计划表。
 
  (二)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笔试每个科目分值各100分。
 
  2.笔试时间:2017年5月13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查询。2017年5月下旬,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查询,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
 
  5.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水平和招聘岗位的情况,按考试科目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防城港市人才网公布。
 
  6.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考试。
 
  (三)面试。
 
  市直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的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市、区)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的面试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2.确定面试人员。
 
  (1)在笔试合格成绩的基础上,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
 
  (2)免笔试的报考人员和参加笔试按1:3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共同参加面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
 
  (3)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需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以及在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4)因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必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员。
 
  3.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员确定后,市、县(市、区)教育局在防城港市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同时各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
 
  4.面试时间:2017年7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
 
  5.面试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6.面试成绩。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则通过加试答辩的方式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
 
  7.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六、考核和体检
 
  市直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的考核和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县(市、区)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的考核和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一)确定考核人选。面试结束后,市、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
 
  (二)考核。考核组由两人以上组成,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三)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四)若有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聘人员,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七、公示
 
  市、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防城港市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考核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八、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
 
  公示期满后,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经过第一阶段的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岗位的,市、县(市、区)教育局发布复征志愿补充招聘信息,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开放“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开展调剂补充招聘的报名工作。
 
  九、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
 
  (一)补充招聘条件。参加了2017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且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免笔试的考生,只能参加免笔试岗位的补录),可以参加补录。已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不能再参加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补充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岗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二)有关时间节点。
 
  1.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时间:8月4日。
 
  2.复征补充招聘网上报名时间:8月7日9:00至8月8日17:30分。
 
  3.资格审查时间:8月10日前(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允许改报)。
 
  4.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的标准条件设置,参照“五、考试”的第“(三)”条和“六、考核和体检”以及“七、公示”执行。
 
  十、聘用审批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规定分批报政府审批聘用。
 
  十一、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已经聘用的应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十二、其他事项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等具体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防城港市教育局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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