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
招聘政府合同制专职消防员10名,只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志愿从事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身体健康者,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历史问题。
(二)应聘年龄在18至28周岁,只限(男性)。
(三)政审合格,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过的;
2、具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三、招聘程序
由龙圩区消防大队组织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在上述各项测试、考核均达标人员中择优确定聘用名单。
四、管理使用
聘用人员与龙圩区消防大队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纪律、试用期等内容。参照行政事业单位上班时间表,每年休假10天。上班期间按照部队条令条例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定期进行工作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评定和晋升岗位等级、工资档次,发放岗位补贴,奖惩,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五、薪酬待遇
专职消防员工资为2200元;(已扣除社保及其他费用)正式聘用后工资标准参照《广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试行标准》执行,以后逐年提高,并办理“五险”,工作日按时免费就餐。
六、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2017年5月10日。
2、报名地点:龙圩区西南大道337号龙圩区消防大队。
3、报名方式: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役证)和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5张到报名地点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二份,免收报名费。
4、报名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予受理。
5、有意向者请联系电话:
李队长:17807740650
蒙班长:13557243110
龙圩区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