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国民经济综合科(车改办工作)1名,经贸外资科(服务业工作)1名,固定资产投资科(PPP办)2名,市港口铁路和机场建设办公室1名,市重大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1名。
二.招聘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
2.熟练操作WORD、EXCEL办公软件;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工作热情,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能起草一般性文件;
4.国民经济综合科(车改办工作)岗位不限专业,汉语言文学、经济类优先;经贸外资科(服务业工作)岗位要求经济类专业,统计专业优先;固定资产投资科(PPP办)岗位要求经济、工程类专业,有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市港口铁路机场建设办公室岗位不限专业;市重大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岗位不限专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谈、体检、公示、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4月22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请将简历发送至邮箱:
(1)国民经济综合科:fcgfgwzhk@126.com,联系人:潘飞宏,联系电话:0770-2823096。
(2)经贸外资科:fcgfwy@163.com,联系人:陈臻,联系电话:0770-2818505。
(3)固定资产投资科:fgtzk@126.com,联系人:王辉,联系电话:0770-2898886。
(4)市港口铁路和机场建设办公室:fcgtb0770@163.com,联系人:李娟,联系电话:0770-2883301。
(5)市重大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fcgzdk@163.com,联系人:唐永强,联系电话:0770-2827961。
3.报名材料要求:
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小2寸免冠蓝底彩照3张。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填写《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二)面谈
市发改委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择优通知应聘者面谈。面谈当天应聘者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
(三)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谈、体检合格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一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月工资2000元(硕士研究生学历2500元),正式聘用后月工资2200元(硕士研究生学历2700元),正式聘用后按劳动法规定为聘用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医疗保险金。
五、本简章由防城港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附件:
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