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对象
根据考生初试结果、学历层次、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复试人选(个别学科人员紧缺,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人数的,经请示上级同意可不受此比例限制)。经审核,共有陈燕铭等9人进入复试(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对面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察应试者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复试满分为100分。
三、复试时间、地点
1、复试时间:2017年4月23日(星期日)上午7:30开始。
2、复试地点:陆川县中学(陆川县温泉镇新洲南路116号)综合楼。
四、复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复试 。
(二)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陆川县中学综合楼二楼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复试。超过当天上午8:20到达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
(三)参加复试考生的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四)复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复试资格的,按实有人员进行复试。招聘岗位考生全部放弃复试资格,无人参加复试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因有考生放弃复试资格以及经批准不足1:3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复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复试成绩须达到60分 ,才有资格签订就业协议和进入后续体检、考察环节。
(五)现场签订就业协议。根据岗位和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考生自备)。
(六)体检考察工作原则安排在7月底8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775—7236082(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
0775—7333705(陆川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下载:
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