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17年12月31日);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工作能力及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能够熟练运用电脑;
(四)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工资福利待遇
被录用者,按《桂林市国土资源局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和落实薪酬、社保福利等待遇。
四、招聘程序
桂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工作,按照制定方案、资格审查、面试、聘用等环节进行。
五、报名方式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请将填写《桂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glsbd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者姓名+应聘职位”。
咨询电话:0773-2678060。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4月28日至2017年5月4日。
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17年4月28日至2017年5月4日。
六、面试名单确定
从已报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聘用人员中按拟招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市国土局人事科经过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相关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七、面试
面试形式为公共面试形式。
面试由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会同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室统一组织。
面试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时报名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1、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四份);2、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四份);3、个人各类荣誉证书等。
面试成绩,100分满分,60分及格。
八、聘用审批
市国土资源局局人事科、纪检监察室根据招聘面试得到的结果,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审议通过后,由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未审议通过者按面试得分高低顺序递补。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