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不断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促进人才良性流动,优化市直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更好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公考法》和《钦州市市直单位科级领导干部交流暂行办法》的要求,钦州市人社局决定,面向全市公推差选市直单位15个科级职位拟任人选。
一、公推差选的职位(15个)1.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副科级纪检员、监察员1名;
2.市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主任科员1名;
3.市科技局知识产权科副科长1名;
4.市工信委2个:经济运行科科长1名、工业规划科科长1名;
5.市财政局行政审批科科长1名;
6.市农业局糖料作物科科长1名;
7.市商务局2个:外贸管理科科长1名、内贸市场科副科长1名;
8.市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房屋征收与补偿科科长1名;
9.市中级人民法院副科级助理审判员1名;
10.钦州高新区管委(参公单位)投资服务局副局长1名;
11.市劳动监察支队(参公单位)支队长1名;
12.市渔业电台(事业单位)台长1名;
13.市中华白海豚保护管理处(事业单位)主任1名。
二、推荐的范围
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推差选。各职位具体报名范围详见《2014年钦州市公推差选市直单位部分空缺科级职位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一览表》(附件1)。上述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三、推荐对象的资格条件
推荐对象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推荐为市直机关科级领导职位人选的,还应符合公考法及相关规定,各职位基本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如下:
1.各职位报考条件详见《2014年钦州市公推差选市直单位部分空缺科级职位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一览表(附件1)》。其中:报考市中级人民法院副科级助理审判员,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副科级纪检员、监察员,市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主任科员等三个职位的,推荐对象必须具有公考身份。事业单位(参照公考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选拔交流到机关单位必须符合《公考调任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
2.职位拟任人选还应具备岗位具体要求。对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担任职位拟任人选的,不受理报名,不得参与竞争。
3.年龄要求统一表述为:45周岁以下(1968年12月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73年12月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以后出生)。
4.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公推差选工作从2014年12月上旬起,至2015年2月中旬前结束。
(一)宣传发动
市公推差选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市人社局下发通知,市公推差选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推科级干部办”)发布简章,公布推荐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及有关要求等。
(二)公开推荐
公开推荐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二种方式进行。二种推荐方式具有同等推荐效果。
1、组织推荐。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召开党委(党组、党工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报送有关材料。
2、个人自荐。鼓励符合条件的个人踊跃自荐。个人自荐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介绍本人的有关情况并署实名。不署实名的为无效自荐。
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均直接向用人单位推荐。组织推荐每个职位只推荐1名人选,同一人选只推荐1个职位;个人自荐只自荐1个职位。同一人选被推荐到不同职位的,由用人单位征询其个人意见,确定1个推荐职位。
推荐报名时间截止于2014年12月29日。
(三)资格审查和差额遴选
1、由各用人单位对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名单。
各用人单位与通过资格审查的被推荐人选进行沟通,如被推荐人选放弃,则不列为参与竞争人选。部分职位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较少,形成不了有效竞争,须报请市公推差选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继续开展遴选。
2、组成考评委员会,开展差额遴选(分适岗比选和竞职答辩两个环节)。
(1)适岗比选。考评委员会对合格人选进行适岗评价,评价分值为满分100分,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竞职答辩阶段的人选并向社会公布。
(2)竞职答辩。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进行。考评委员会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对成绩合格者,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选。
(四)考察与决定任用
1、考察。根据竞职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1:2比例确定为考察对象,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考察。
2、讨论决定任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根据差额遴选、考察情况以及工作的需要,确定拟任人选。为确保选拔质量,经讨论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并在钦州党建网和钦州人才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
3、任职前公示。对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办理任职手续。公示后未发现有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五、其他有关事项
公开推荐报名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9日至29日,推荐报名可以是现场推荐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推荐报名。接受现场推荐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址和联系方式详见《2014年钦州市公推差选市直单位部分空缺科级职位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一览表》(附件1),通过邮寄信函方式推荐报名的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组织推荐按推荐的要求报送材料,个人自荐需填写《2014年钦州市公推差选市直单位科级职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登记表可在钦州人才网(网址:http://www.gxqzrc.com)下载。未尽事项请向市公推科级干部办咨询,办公地点:钦州市永福西大街东泉大厦市人社局4楼原市公考局综合科,联系电话:5987289,传真5987289,邮编535099,电子信箱:rsjgtb@163.com ,监督电话:0777-12380。
本简章由市公推科级干部办负责解释。
附件:1. 2014年钦州市公推差选市直单位部分空缺科级职位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一览表;
2.报名登记表(组织推荐表、个人自荐表)。
钦州市公推差选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
2014年12月19日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
2014年12月19日
附件:2014年度公推差选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报名登记表(组织推荐、个人推荐).doc
2014年广西钦州市钦北区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高层人才2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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