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1、复退军人、大专以上毕业生。复退军人、警校毕业生、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港口、防城区城区有住所的适当放宽条件优先录用。
二、招聘条件
1.政治品德: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2.身体要求:身体健康,裸视1.0以上,身高165cm以上。
3.性别及年龄:男性,20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港口大队警务站、防城大队警务站辅警共30人。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5月20日止。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个人简历(附个人照片)电子版发送至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工科电子邮箱:fcg2880601@163.com。
2、现场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个人简历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相片,到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38号)三楼310办公室报名。
3、现场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三)资格审查及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
我局交警支队将对报名信息进行初步审查,并电话通知初审合格者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地点: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楼会议室。体能测试项目:1000M米跑、1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测试地点:防城港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参加现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的人员请带相关身份证明。
五、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1、通过考试合格的人员,立即安排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以劳务派遣方式确定劳动用工关系。
2、待遇
(1)工资待遇:试用期月薪1500元,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月薪1900元(含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享受社保五险。
(2)服装:配发执勤制服
六、其他
咨询电话:0770-2880601;传真:2880620;联系人:黄警官、陆警官,联系地址: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工科(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38号)。
防城港市公安局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