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能测试有关事项
(一)体能测试对象
参加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进行体能测试;
参加体能测试名单(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
1.体能测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2017年5月12日上午8:30-12:00;
体能测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丢失,则需提供户口簿);
体能测试资格复审及验证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族高中。
2.体能测试时间:2017年5月12日上午9:00开始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族高中。
(三)体能测试内容及分值
男性体能测试内容:1000米(50分)、纵向摸高(50分);
女性体能测试内容:800米(50分)、纵向摸高(50分)。
(四)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严格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评分表》进行评分。
(五)体能测试成绩公布
体能测试结束后,当场公布体能测试成绩分数,并宣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进行体能测试资格复审。考生所提供的证件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负责组织实施的单位有权取消其体能测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面试有关事项
(一)面试对象
参加体能测试,且两项体能测试 均合格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2017年5月13日-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丢失,则需提供户口簿);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族高中。
2.面试时间:2017年5月13、14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3.面试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族高中。
(三)面试形式
结构化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三、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能测试、面试,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
(二)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体能测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考场报到,凡未在上午8:30前到达考场的,按自动放弃体能测试处理。
(三)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考场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分别参加面试。凡未在上午8:00前到考场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6213356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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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