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地点
(一)岗位及人数:景区管理人员15名。
(二)工作地点:金田景区。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事业心、服务意识和乐于奉献精神。
(二)普通话流利、音质好、声音响亮、发音标准、吐字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沟通交流。
(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在同等条件下,具有导游证、英语专业等级四级以上、文秘专业、汉语言专业、旅游管理专业、历史专业、播音主持专业的优先聘用。
(四)女性身高155cm以上,男性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吃苦耐劳,有亲和力,年龄在22-35岁。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7年5月10日—5月19日(8:00—12:00,14:30—17:30)周末除外。
(二)请应聘者前往桂平人才网(www.gprc.cn)下载《桂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如实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均验原件留复印件各一份),两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到桂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场报名。(详细地址:桂平市桂南路尾人社局大院二楼,联系电话:0775-3323958)
(三)组织面试及聘用。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市旅发委三楼会议室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按照面试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时,经桂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组织考核合格后,确定正式聘用。
五、待遇
工资待遇:2000元/月(由财政按月发放)。“三险”按政策分别由个人和市财政缴交,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工资按正式工资80%计发,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每年签订一次聘用劳动合同,食宿自行解决。
岗位待遇:所聘用人员岗位与相关工作均由市旅发委提供及安排,日常管理由市旅发委负责,并与在编人员享受等同业务培训资格。
附件下载:
桂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