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来华留学生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根据“扩大规模、优化结构、规范管理、保证质量”的来华留学工作方针,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来华留学质量,改善国际学院工作水平,推动国际学院办学规范有序发展,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爱岗敬业、熟悉外事、精于管理的来华留学人员管理工作队伍,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来华留学生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人数
3人。
二、招聘范围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 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
2. 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3. 专业不限,英语、管理、教育、东盟国家小语种等相关专业优先;
4. 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有较强的计算机运用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5. 爱岗敬业,具有一定的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具有从事高校来华留学生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技能,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
6. 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身心健康,性格开朗,普通话标准,符合相关岗位的工作要求。
四、人员性质
人事代理。
五、招聘程序
由学校人事处、国际学院、学生工作处、纪委监察室组成留学生辅导员选聘小组负责招聘工作。本次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公示及聘用等步骤。
(一)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5月1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报名地点: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东校区国际学院办公室(外地报名者可将应聘材料的电子版和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到以下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桂电留学生辅导员应聘材料”)。
联系方式:
人 事 处:刘老师 电话:0773-2208378
国际学院:程老师 电话:0773-2192305
电子邮件: 491139751@qq.com
报名时应聘者应持以下材料: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留学生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1);
2.个人简历,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
5.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材料;
6.其他能体现符合应聘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暂只需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待笔试面试时再提供原件。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查出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国际学院、人事处根据应聘者的情况,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审查。在桂林考点参加笔试者,资格审查结果将于5月23日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经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在桂林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1、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3、来华留学生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4、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四)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外语水平、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心理素质等,满分为100分。由我校学生工作处、人事处和国际学院组成考核小组,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考核。
(五)公示与聘用
学生工作处和国际学院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考核情况,从被考核人选中确定拟聘人选并提出书面考核聘用意见,人事处形成拟聘方案,报学校审定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入选者若考核、公示或体检不合格,则从入围的其他人选中依次递补。
以上公告内容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学生工作处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