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管理方式
此次招聘的人员主要是安排在书记员岗位,实际聘用人数为20名。被聘用人员实行编制外合同管理。拟聘岗位的主要职责如下:
合同制书记员岗位。承担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负责案件有关文书送达,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工作等审判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纪律性强,有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组织归纳能力,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包括2017年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有一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或者有速录等级证的人员优先考虑。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以后出生)。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以后出生)。
(5)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它要求参照《国考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看打速度达到普通1级以上水平(每分钟录入80个字以上),听打录入速度在每分钟60字以上。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6日起至5月28日截止(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2. 报名所需材料
(1)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4)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1张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
3.报名地点:应聘者持上述材料前往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政工科604室(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038号,邮编:537100,邮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政工科),联系电话:0775-4557030。电子邮箱:zgk4557030@126.com。
4.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资料。
(二)面试与技能测试
本次招聘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技能测试、体检及办理聘用手续程序进行。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我院组织进行面试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内容包括:进行电脑操作技能、文字录入速度、听打录入速度等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本院根据报名条件、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结果,经体检合格后,按照拟安排岗位的工作要求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协商签订合同的有关事宜。聘用名单可以在贵港市港北区法院网查询。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合格的,由我院正式聘用。
四、相关待遇
根据聘用人员的岗位安排、学历和能力等情况,拟聘用人员岗位待遇最低不少于2200元/月(含个人交纳的社保金)。
本公告由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5-4557030。
附件下载:
>>>附件:《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6日 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