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考主管部门划定合格分数线和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刘爽等652名考生为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考职位没有人员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内容及方式
(一)报送时间:2017年5月17日至20日。
(二)报送材料方式:请面试入围的考生按公告要求,通过快件邮寄(推荐)、直接送达(推荐)或传真的方式提供以下材料给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政治部,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71号,联系人:韦海华,邮编:530028,咨询电话:0771-2611266,传真号码:0771-2615089。
(三)报送材料内容: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2.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3.报名登记表(考生亲笔签名);
4.户口簿复印件(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5.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需考生本人书面申请后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未入围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我局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考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其他
本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已进入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名单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第二批职位的报名。
因我局招录的职位全部为人民警察职位,面试入围人员需体能测评合格后才能进入面试。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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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