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6名,参加消防部队执勤备战,从事灭火、救援、救灾等“急、难、险、重”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热爱消防事业、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三)语言表达能力强,思想道德品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四)政府专职消防员,男性,身体健康,18—30周岁,高中或中专、职高、中技以上学历,消防及部队退役人员、有体育专长、制图绘画等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起全年 (双休日可报名);
报名地点:防城港市站勤保障大队二楼综合办公室 (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镇盛隆家园对面边防大队旁);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将填写的《防城港市港口消防大队合同制消防员报名表》、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fcggkxf@163.com。现场报名:将个人简历(附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及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驾驶证、身份证、户口本、奖励证明、报刊作品及其它能证明自身工作成绩和工作能力资料的相关材料)交至防城港市站勤保障大队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70-2408063 曾警官:18777088086
(二)考试
考试形式体能测试和面试两部分。
1、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体能测试: 3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
3、面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者对报考岗位的求职动机,时间为5分钟。
(三)政审及体格检查
经体能考试及面试合格者,进入政审及体检环节,确定选聘人员。
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当地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政审通过后,由大队确定体检项目,并通知应聘人员自行前往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武警消防现役士兵条件,费用自理。
(四)录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面试成绩,确定人选,择优录取。在考试、体检和考察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经考试、政审、体检等程序合格的人员,按相关程序录用。
五、录用办法及待遇
(一)录用办法:经体检、政审合格后,进行岗前培训,经考核达标,试用两个月后经考核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正式录用者,与港口公安消防大队签订正式合同。
(二)待遇:
1、录用后单位将办理“五险”,单位缴纳部分按照国家劳动部门规定比例承担,其余部分由个人缴纳。
2、工资标准:月薪按照防城港市合同制消防员文员管理办法执行,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17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基本工资加绩效400元,满勤200元,高危从业人员补贴200元等津贴补贴,基本工资按工作时间每年适当增加。
3、食宿:试用期间,专职消防员包食宿(轮休期间除外)。
4、工作时间:专职消防员根据公安消防部队性质、任务的要求实行军事化管理,24小时备勤值班,由用人单位统一管理,担负执勤战备任务,每月轮休8天。
5、服装:上岗后大队给专职消防员统一发放工作服装和个人被装,上岗后必须按部队要求统一着装。
6、合同签订: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部门提出用人意见,本人不愿意及用人部门提出不适合该岗位的人员将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各项条件符合且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人员,港口消防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后可以续聘。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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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防城港港口公安消防大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