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面试时间:
5月28日(周日)上午8:30开始,时间为1天。
二、面试地点:梧州职业学院
三、面试
(一)教师岗位
1.采取课堂试教的形式进行。由考生自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校教材进行讲授,采用传统板书的教学方法,按两节课的内容进行备课并编写教案。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为20分钟。
2.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在所报考岗位的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面试过程一律使用普通话。
(二)辅导员岗位
1.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提问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高校学生管理业务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在所报考岗位的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面试过程统一使用普通话。
四、有关事项
1.面试考生于2017年5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00-5:30到梧州职业学院组织部(人事处)行政楼B616室领取《面试通知》。
2.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时,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由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或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材料,证件及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取消该考生的面试资格,同时作废其笔试成绩,所有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
3.考生在面试当天(5月28日)上午8:00前凭身份证、《面试通知》到候考室报到,8:00未到达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及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如有携带的,必须放在指定位置,通讯工具还需要关闭电源,否则按作弊处理。
4.考生不可穿制服、单位统一工作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
5.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
咨询电话:0774-601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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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职业学院
梧州市职业教育中心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