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能测评对象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为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体能测评前,已确认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需参加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需体能测评合格方可进入面试。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7年5月27日(星期六);
(二)地点:柳州市社湾路30号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原柳州市纺织工业学校)体育馆。
三、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考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二)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报考法医、狱医、戒毒医务、理化检验、网络安全技术、警务信息通信技术、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戒毒康复、护理等紧缺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项目中,只有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其他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应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
(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2017年5月27日上午8:0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及《自愿参加体能测评承诺书》(附件2)到柳州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报到并现场验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需要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等物品;
(四)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体能测评结束后,所有考生须在成绩表上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点;
(五)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体能测评不收取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825457
柳州市公安局 3892301
柳州市森林公安局 2801457
体能测评当日联系手机 13768891788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中共柳州市委组织部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