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岗位职责、条件及福利待遇
(一)招聘对象
1.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和聘用期满的党建组织员;
2.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的大学生。
(二)岗位职责
基层组织建设专职人员岗位性质为“基层组织特设岗位”,系铁山港区招聘的非公考身份工作人员,主要职责是从事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组织党员开展组织生活,帮助村民发展致富项目、领办合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助力脱贫攻坚,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为群众服务,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等。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大学生村官、党建组织员、硕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的毕业生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四)福利待遇
铁山港区基层组织建设专职人员待遇参照大学生村官工资标准发放,其工作、生活补助和享受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由区引智引才专项经费开支,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工资的90%。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根据招聘工作需要,中共北海市铁山港区委组织部和铁山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和铁山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htsg.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方式、招聘名额和人选条件等。应聘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现场招聘或网上报名招聘形式进行应聘。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和《就业推荐书》、学历证明等材料到铁山港区基层办进行现场报名,待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测试。大学生村官和党建组织员可在聘用期满后6个月内向铁山港区基层办提交报名表。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直接通过邮箱(tsg0779@126.com)递交《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引进基层组织建设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1)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招聘人数根据工作需要以公告形式发布。网上报名人员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在铁山港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测试及考核人选确定
录取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由中共北海市铁山港区委组织部联合铁山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党委组成面试组与报考人员面谈。工作组根据报名人员面试的综合表现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
(四)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应聘者与铁山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合同,并由铁山港区基层办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
三、管理考核
基层组织建设专职人员的考核管理参照《北海市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进行,由铁山港区基层办和各镇党委实行双重管理,镇党委具体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和指导,铁山港区基层办组织年度考核。
(一)在村工作制度
基层组织建设专职人员一经聘用,一般安排到村工作,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时间上班。经中共北海市铁山港区委组织部批准,可有计划地参加区、镇的中心工作。
(二)考勤与请销假制度
到村工作的基层组织建设专职人员,由镇党委明确专人负责考勤工作,并定期通报。确需请假或因工作需要外出的,须经村党组织和镇党委批准,并按时销假;请假超过一周的,须经镇党委书记签字审核后报铁山港区基层办批准。铁山港区基层办将采取随机走访、电话查岗和举报查核等方式,了解在村基层组织建设专职人员在岗工作情况。对脱岗、擅自离职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的,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日的一律予以解聘,责任单位没有发现或隐瞒不报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年度考核
基层组织建设专职人员年度考核参照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办法进行,由铁山港区基层办牵头,铁山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党委协同组织考核,年度考核合格以上遵照个人意愿继续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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