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共招聘人员10名,其中:旅游类工作人员1名,农业类工作人员1名,金融投资类工作人员2名,法律类工作人员1名,财务类工作人员2名,工程管理部工作人员2名,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和记录;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
(三)年龄不限,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服从组织安排,适应工作能力强,办事质量好、效率高,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公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会计和出纳需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企业会计或出纳工作经历者优先;
(六)工程管理部工作人员需具备工程规划、设计、概(预)算、招投标、监理等土建类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及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七)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需具备文秘、广告、法律、行政管理、 企业管理等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办公室工作经历者优先;
(八)旅游类工作人员需具备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等旅游类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执业资格证书及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九)农业类工作人员需具备农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蔬菜学、园艺等农业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及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十)法律类工作人员需具备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等法学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及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十一)金融投资类工作人员需具备国际金融学、货币银行学、金融市场学、公司金融、证券投资学、金融统计分析等金融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及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十二)具有在以上招聘岗位的同类岗位上三年以上工作经历但非该岗位需求专业类别的人员可携带在同类岗位上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等佐证材料报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考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东兰县公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 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6月15日。
2.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应聘者需将报名材料在报名时间内送至东兰县东兰镇曲江路206号东兰县财政局办公楼6楼城投公司综合办公室进行审核。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3.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3)小2寸近期同底免冠彩照3张;(4)现工作单位同意报名证明1份;(5)符合招聘人员条件第十二条规定的报名人员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在同类岗位上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等佐证材料。(6)以上报名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公司根据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由招聘公司根据岗位要求按1:2比例决定面试人选,并于报名时间截止后15个工作日内,通知面试人员。
(三)面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公司统一组织到县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考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国发〔2005〕1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定为考察对象,体检所需经费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察。由招聘公司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由招聘公司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及聘用。对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情况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并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薪酬待遇略高于当地公考工资水平,五险一金按政策规定缴纳。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择优优先聘用。
(三)未尽事宜咨询电话:0778-6328863。
本公告由东兰县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东兰县农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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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