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5月12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具体方式为:
1.考生确认参加面试的,请发送电子邮件至hr@sport.gov.cn。
2.邮件标题格式为:“×××确认参加国家体育总局×××司局××职位面试”。
3.邮件正文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等内容,并注明“面试公告内容已知悉,确认按时参加面试”。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二、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考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5月12日17时前传真至010-87182727或发送扫描件至hr@sport.gov.cn,邮件标题格式为:“×××放弃参加国家体育总局×××司局××职位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考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时间:2017年5月19日上午9:00
地点:体育总局机关办公楼103会议室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资料: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3.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5.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6. 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后注明姓名和报考部门)。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定于2017年5月20日上午9:00进行。考生务必于当天8:30之前进入候考室,并进行面试顺序抽签。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国家体育总局机关办公楼(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天坛饭店对面,地铁5号线天坛东门站向东约800米,乘坐34路、35路、36路、41路等公交车在体育馆路站下车即可)。
五、体检和考察
每一职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1名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某职位面试考生少于3人的,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该考场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体检定于2017年5月22日上午进行,考察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妥善安排好食宿、交通,有关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010-87182210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1. 国家体育总局2017年度补充录用公考面试人员名单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3. 同意报考证明
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
2017年5月11日
附件1:
国家体育总局2017年度补充录用公考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 考生 姓名 |
准考证号 | 最低面试分 数 | 备 注 |
政策法规司 政策研究与规划处 政策研究工作主任科员以下 (0401001201) |
赵成刚 | 110131100410 | 129.5 | |
侯 晨 | 116132262515 | |||
李 栋 | 142114070819 | |||
刘 畅 | 286131201715 | |||
杨 阳 | 904111640726 | |||
群众体育司 健身设施处 综合管理工作主任科员以下 (0401002201) |
孙书伟 | 115121020929 | 131.9 | |
孙 哲 | 138139010103 | |||
冯 丹 | 805114021524 | |||
杨 勉 | 903132185717 | |||
张 宇 | 913111041121 | |||
青少年体育司 综合处 综合管理工作主任科员以下 (0401003201) |
张洋洋 | 138132183523 | 130.1 | |
姜苗苗 | 903133135121 | |||
王 瑞 | 903137081615 | |||
蔡 华 | 903137550328 | |||
万梦盈 | 974142210618 | |||
青少年体育司 青少年训练处 综合管理工作主任科员以下 (0401003202) |
张 龙 | 102139022518 | 131.1 | |
李晓辉 | 115111666116 | |||
邵晓园 | 117111633519 | |||
程杨明 | 118144025214 | |||
王光亮 | 139134030525 | |||
宣传司 宣传处 综合管理工作主任科员以下 (0401004201) |
陈 嫚 | 104111311226 | 130.8 | |
宋 寒 | 106137030316 | |||
王 溪 | 138143281619 | |||
丛志超 | 903137560621 | |||
朱书缘 | 958111643012 |
附件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
本人,身份证号:,报考××职位(职位代码××),已进入该职位面试名单。现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
签名:
日期: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3:
同意报考证明
×××同志,性别×,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为:××××,现为××××(填写单位详细名称及职务)。
我单位同意×××同志报考××单位××职位,如果该同志被贵单位录用,我们将配合办理其工作调动手续。
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
办公电话:
办公地址:
盖章(人事部门公章)
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