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考主管部门划定的2017年考试录用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李崇鑫等57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2017年6月14日-6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地点:北海市委组织部公考管理科(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和平路市政府机关大院内),从火车站可乘坐10、109路公交车到二小站下车,从南珠汽车站可乘15路公交车到二小站下车。
资格审查结束后,面试实施机关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高等学校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面试考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个人有关情况鉴定表》(附件2)、成绩单、学生证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毕业学校盖章)各1份。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面试考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附件3)各1份。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 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6月17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北海市第五中学(北海市海城区四川南路75号),可乘坐3、5、15路公交车到华美广场站下车。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6月17日7:30时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后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三、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北海市委组织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考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记入公考录用诚信档案。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廖幸 0779-3186288。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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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委组织部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