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体能素质。
(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经济学类专业。
(四)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能够熟悉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六)熟悉财务法律法规和财会制度,有履行本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水平,有良好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同等条件下,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优先考虑。
二、工作内容
(一)从事单位预算、决算的编制工作;
(二)从事单位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工作;
(三)从事单位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工作;
(四)从事财务会计相关报表的编制报出工作;
(五)做好财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7月1日止(双休日不接受报名),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登陆市司法局公共邮箱:sfgg0770@163.com,密码2827786,自行下载《防城港市司法局会计报名登记表》进行填写并签名。
3.报名地点:防城港市司法局政治部二楼202(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平安街)。
4.报名材料要求:应聘者填写《防城港市司法局会计报名登记表》,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另交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1张。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报名复印材料恕不退回。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二)面试
聘用单位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通知应聘者面试。面试当天应聘者需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面试当天给予应聘者100元补助。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聘用单位通知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聘用单位负责。
(四)聘用
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一)工资福利: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2600元/月、持有初级会计职称的2800元/月、持有中级会计职称的3000元/月。工资福利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公积金。
(二)支付方式:用人单位每月月初支付聘用人员当月工资。
(三)增资约定:合同期限满一年后,月工资增资100元。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司法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0-2827786。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