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考主管部门划定的2017年考试录用公考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录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测验成绩+基层工作实际能力测验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李维慧等1623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6月14日-6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6月16日上午8:00-12:00。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地点: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贵港市中山中路349-2号。可乘坐1路、4路、5路、8路、12路、15路公共汽车到海事局站下车,从新华路向西直走200米即到)。
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审查单位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实施机关统一印制的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相关样式见附件2)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6.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7.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报考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录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需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任职年限证明材料。
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6月17日、6月18日,当天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贵港市职业教育中心(贵港市港南区南山路138号,贵港城区可乘坐8路公共汽车直达学校门口,4路、6路、7路、12路、16路、19路到江南商贸城站<南山寺路口>下车,往南山公园方向走200米即到)。
(五)面试前减少或取消的录用计划
因招考职位没有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或入围人选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决定减少或取消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一(职位代码为:080001004001)等职位的31名录用计划(详见附件3)。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需体能测评合格且资格复审合格才能进入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考前请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背面的《考生面试须知》。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7:30时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三、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贵港市公考主管部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考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记入公考录用诚信档案。
(三)联系电话:
1.中共贵港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公考管理科):0775-4563926
2.贵港市公考局考录考核培训奖励科:0775-4561012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中共贵港市委组织部 贵港市公考局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