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已经结束,根据《2017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现将2017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对象
㈠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员1: 3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及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替补人员由相关县区通知)。
㈡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在招聘岗位与报名人员比例没超过1:3比例而实行免笔试的人员。
㈢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详见附件1和附件2。
2017年5月25日起,考生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http://www.jszp.gxeea.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市属学校、各县(区)2017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地点安排如下:
三、资格复审的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范围 | 资格复审时间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市属学校 | 6月12-14日 | 桂林市教育局5楼人事教育科(秀峰区解放东路19号) | 0773-2823517 |
秀峰区属中小学 | 6月13-14日 | 秀峰区教育局408办公室(秀峰区棠梓巷1号) | 0773-2835332 |
象山区属中小学 | 6月14-15日 | 象山区教育局一楼教室(象山区雉山路19号) | 0773-2150555 |
叠彩区属中小学 | 6月14-15日 | 叠彩区教育局(中山北路147号叠彩区政府办公楼902室) | 0773-8983969 |
七星区属中小学 | 6月14-16日 | 七星区教育局三楼人事办公室(七星区码坪街15号) | 0773-2183615 |
雁山区属中小学 | 6月12-13日 | 雁山区教育科技局二楼行政综合办公室(雁山区雁山街93号) | 0773-3552881 |
临桂区属中小学 | 6月19-21日 | 临桂区教育局人事股(临桂人民路19号八楼) | 0773—5582025、5580901 |
阳朔县属中小学 | 6月12-13日 | 阳朔县教育局(龙岳路)二楼人事股 | 0773-8886821、8811115 |
灵川县属中小学 | 6月13-15日 | 灵川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灵川县灵西路46号) | 0773-6812234 |
兴安县属中小学 | 6月13-14日 | 兴安县教育局 (兴安县教育路32号)教研楼四楼会议室 | 0773-6228169 |
永福县属中小学 | 6月14-16日 | 永福县教育局三楼309、313室(永福县凤城路77-1号) | 0773—8516663 0773—8553525 |
灌阳县属中小学 | 6月13-14日 | 灌阳县教育局七楼会议室(灌阳县灌江西路7号) | 0773-4215581 |
龙胜县属中小学 | 6月14-16日 | 龙胜县教育局一楼人事股(古龙街31号) | 0773-7516301 |
资源县属中小学 | 6月13-14日 | 资源县教育局人事股(资源县教育局二楼) | 0773-4315138 |
平乐县属中小学 | 6月13-15日 | 平乐县教育局三楼人事教育股办公室(正北街100号) | 0773-7884174 |
荔浦县属中小学 | 6月14-15日 | 荔浦县教育局人事股(荔浦县荔城镇滨江南岸13号三楼) | 0773-7223922 |
恭城县属中小学 | 6月14-15日 | 恭城县教育局人事股(拱辰东路八巷19号) | 0773-8216231 |
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对进入市属学校教师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县(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对进入本地学校教师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交材料
⒈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网上下载打印《2017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二份(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要求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考生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的所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考生,须主动向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⒉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⒊2017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不了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必须在7月20日前提供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原件才具备录用资格。
⒋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在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由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已申报XX教师资格,并审核通过,证书正在办理中”的证明。
五、其他说明
1.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公告》和招聘岗位要求携带全部报名手续材料原件按时到现场验证复审,逾期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2.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进行验证的,要说明理由,经复审单位同意后,可以委托代理。
3. 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要写出放弃面试资格说明材料(本人签名、注明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材料可传真)
4. 各县区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的具体要求,由各县区教育局通过面试通知书通知考生。
附件下载:
桂林市教育局
2017年6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