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考主管部门划定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考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录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测验成绩+基层工作实际能力测验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黄泳霖等919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2,按准考证号顺序排列)。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1.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
2017年6月14日至16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00
2.面试资格复审验证地点: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地址:梧州市西堤三路11号),可乘坐24路、42路公交车到奥奇丽路口站下车。
资格审查结束后,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领取《梧州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考(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补充个人简历、社会关系等内容,并亲笔签名);
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6.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样式见附件3);
7.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样式见附件4)。此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还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报考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录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需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任职年限证明材料。
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考察前(即6月20日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6月17日、18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见《梧州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考(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
面试地点:梧州市第十五中学(梧州市新兴二路126-1号),可乘坐3路、13路、21路、28路、29路、38路、41路、302路或307路公交车到京梧新苑站(或十五中站)下车。
(五)面试前取消的招录计划
因招考职位没有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或入围人选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决定取消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职位代码为:040001003001)等职位的6名录用计划(详见附件5)。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面试。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7:45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三、其他
(一)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梧州市公考主管部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考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记入公考录用诚信档案。
(三)体检及考察。面试结束后将于一周内组织体检工作,同时转入考察工作,具体事宜请关注6月21日前发布的《梧州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考体检及考察公告》。
联系电话:
中共梧州市委组织部:0774-6021842(公考管理科)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4-3817161
0774-3817330(公考科)
附件下载:
中共梧州市委组织部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