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考主管部门划定的2017年考试录用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廖芳燕等92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地点
1.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
2017年6月14日至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面试资格复审验证地点:中共梧州市委组织部干部四科(地址:广西梧州市迎宾路19号市联合办公大楼9楼920室,乘12路、31路、18路、24路公交车到市政广场站下车) 。
资格审查结束后,面试实施机关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属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登记表》、《个人有关情况鉴定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成绩单、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涉及报考资格条件的所获奖项证书。
2.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除须提供《报名登记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共党员关系证明外,还须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6月17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梧州市第十五中学(广西梧州市新兴二路126—1号),可乘3路、13路、21路、28路、29路、38路、302路或307路公交车到京梧站(或十五中站)下车。
二、体检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即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具体名单见6月21日前发布的《梧州市2017年考试录用选调生体检及考察公告》)。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6月17日上午7:30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四、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梧州市公考主管部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考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记入公考录用诚信档案。
联系人:张晓瑜 联系电话:0774-6021841。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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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梧州市委组织部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