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考公告》有关规定,现将百色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考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考主管部门划定的2017年考试录用公考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同一招录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录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测验成绩+基层工作实际能力测验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覃丽蓉等2005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及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
1.面试资格复审对象:第一批及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评职位考生须体能测评合格)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2.面试资格复审验证及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6日12:00(6月13日-6月15日每天8:00-12:00,15:00-18:00;6月16日8:00-12:00)。
3.面试资格复审验证及领取面试通知书地点:广西百色市人才市场二楼人才招聘大厅(广西百色市城东路拉域小区,市内可乘坐4路、8路、25路公交车到百色市人才市场下车)。
资格审查结束后,由资格审查机关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须亲笔签名),二次报名的还需提供二次报名登记表;
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6.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样式见附件2);
7.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样式见附件3)。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 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报考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录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需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任职年限证明材料。
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我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考面试时间定于2017年6月17日、18日两天,具体面试时间和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当天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百色职业学院。地址:广西百色市城东路群来坡巷161号(市内可乘坐3路、4路、9路、13路公交车到毛巾厂站下车)。
(五)面试前取消的录用计划
因招考职位无人报考或没有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入围人选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决定取消职位代码为:260001008001、260002001001、260002002001、260002003001、260002004002、260002005001、260002005002、260002007001、260002008001、260002009001、260002009002、260002009003、260002010002、260002010003、260002010004、260046001002、260135003001、260003002002、260209001002、260227001003等职位的31名录用计划(详见附件4)。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等三样证件的原件参加面试。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在面试当天上午7:40前到达规定的面试候考室报到,面试当天上午8:00开始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00前考生必须进入规定的面试侯考室,8:00后到达面试侯考室的考生不允许进入侯考室。凡在面试当天上午8:00抽签开始时未到达侯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剩余签号为该考生缺考面试序号。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三、其他
(一)考生提供的复审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复审时以材料原件审查。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百色市公考主管部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考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记入公考录用诚信档案。
联系电话:
中共百色市委员会组织部 0776-2836186
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6-284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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