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17年6月18日(星期日)上午8:00开始
2.面试地点:三江县民族实验学校
二、面试方式及评分办法
1.面试方式:中小学教师岗位(体育教师除外)采用说课方式进行,体育教师岗位和幼儿教师岗位以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考生备课时间10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说课教材和技能测试教具(器材)由面试组织单位提供,面试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及电脑、手机等有通信、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备考室及考场。
2.评分办法:评分办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官按评分标准给予整数分值进行评定。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对考生面试成绩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必须在评分表中说明具体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其中,面试时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出现同分时,当场加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予以公布。
三、面试注意事项
1.面试身份验证
考生于面试当天(6月18日)上午7:30前持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面试资格确认书》原件(缺一不可)到达面试地点进行签到,经工作人员核验后进入候考室。
2.纪律要求
6月18日上午7:30,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进行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先后顺序,抽签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由迟到考生抽选,8:00还未签到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联系电话:0772-8611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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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