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调岗位及名额
贵港市港北区改革发展研究中心工作人员2名,事业编制。
二、招调人员资格和条件
(一)政治坚定,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谦虚谨慎、勤奋敬业、作风扎实、团结协作。
(二)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辩证思维、综合分析能力,对国际国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现状等有一定的见解,熟悉计算机操作相关知识。
(三)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类似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四)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共党员。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六)有从事综合文字工作经历者学历和年龄可适当放宽。报名时需提供发表文章等相关依据。
(七)招调人员范围
贵港市范围内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乡镇公考在乡镇机关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市直或县﹙市、区﹚直机关新录用公考或参照管理人员须试用期满转正(与所在单位签有协议的公考须按协议服务期满);县(市、区)及乡镇选调生须工作满2年且具有2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事业单位人员必须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且试用期满转正;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基层公考服务期和事业单位聘用试用期未满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所有报考人员须经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
三、招调程序和方法
为保证招调工作的公平性、择优性和科学性,根据有关规定,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 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贵港市港北区改革发展研究中心(邮寄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行政中心A区四楼421室,邮编:537100,电话:4258018,传真:4258020,邮箱:gbggb4258018@163.com)
报名需提交材料:
1.《贵港市港北区改革发展研究中心面向全市公开招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包含2寸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意见证明。
3.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如各项荣誉、发表著作、普通话等级证书、研究成果等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港北区委办招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名提交资料以及工作单位的真实性等内容。
(三)组织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由贵港市港北区改革发展研究中心电话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面试、笔试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考试试题由港北区委办招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命题。
1.组织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6月24日上午。
考试地点:由贵港市港北区改革发展研究中心电话通知。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否则取消笔试资格。
2.组织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2017年7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察与体检(2017年7月)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先安排在用人单位跟班学习1个月,跟班学习结束后,由港北区委办招调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到考察人选工作单位进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跟班学习和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考录用体检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因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时,从报考人员中根据总成绩和考核情况依次递补。
考察与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调动(2017年8月)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要求,由港北区委办招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次选调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港北区纪委派工作人员全场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与贵港市港北区改革发展研究中心联系,联系人:吴 湘、罗彩健,联系电话:0775—4258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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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区委办招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