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按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选,面试资格人选未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根据招聘简章要求,在2017年4月19日—21日未将加分依据材料递交到招聘单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验的,不再享受加分。具体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6月26-30日(5天)
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二)资格审查地点:港北区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三)要求: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如未能在资格审查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届时将按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高低递补下一位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三、面试资格人选需提交的材料
考生所提交的审查材料必须与广西中小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中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相同,具体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位证(报考岗位有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中专、中师学历考生提供);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职人员提供)
在资格复查时发现与个人报名信息不符,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港北区教育局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