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笔试总成绩(含加分),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资格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具体面试资格人选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6月28日-30日(3天)
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二)资格审查地点:桂平市教育局第一会议室
(三)要求: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如未能在资格审查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2.面试通知发出前,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通过,可按所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员由桂平市教育局电话通知, 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以便联系)。面试通知发出后,如再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不按时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三、面试资格人选需提交的材料
考生所提交的审查材料必须与广西中小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中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相同,具体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①准考证;
②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自行下载并打印《2017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补充个人学习、工作经历,并亲笔签名、填上联系电话);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将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面的A4纸上);
④户口簿(少数民族考生、定向代课人员需提供本项);
⑤毕业证书(未领到毕业证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学生证和毕业学校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并且必须保证在面试前3天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桂平市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⑥学位证书(有学位证书的需提供);
⑦教师资格证书(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且条件符合但还未领到教师资格证书的,可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暂代教师资格证,但必须保证在面试前3天携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桂平市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⑧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需提供本项,凡是报名时间截止后辞职的,一律视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考生需提供原件验证,同时提交A4纸复印件各一份(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在每张复印件右上角签上“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申请人签字,注明时间)。
如考生不能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证件,或者考生在《2017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或者纸质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和网上填报信息不一致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考生的面试资格,考生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流程
1.各考生请先到报到组领取《2017年桂平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提交报考材料清单》(也可在网上下载本表打印填写)一份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向对应审核组提交《材料清单》表对应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现场验证(不得代验),证件原件经工作人员审查后当场退还给本人。
五、其他
1.面向代课人员招聘特设岗位的报考人员已在2017年4月7-8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该类人员不用参加本次资格审查。
2.近期我局将会通过桂平市教育信息网(http://gpjy.ggedu.gov.cn/)告知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含面试通知、考核、体检、录取等各相关内容),敬请各位考生留意网站信息,并相互转知。
咨询电话:3370977、3388037
附件下载:
桂平市教育局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