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用基本条件
(一)大学(含)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电脑,年龄30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公民。
(二)思想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乱纪行为及不良纪录。
(三)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安心应聘工作岗位,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身体健康,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和公文处理能力,能够适应节假日和夜间值班工作。
(五)能够自主在防城港市城区范围内解决住宿问题;具有聘用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工作的情形。
二、聘用程序和办法
本次聘用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1日—6 月30日(现场报名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的方式(现场报名地址:市互联网宣传管理中心综合科,防城港市港口区迎宾路市行政中心区党委楼1楼103室)。
联系方式: 0770—2818900,0770—2818488,0770—2822431;邮箱:fcgwgzx@163.com。
3.报名办法:提供《防城港市互联网宣传管理中心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学位证(如现已从业者,还要提供工作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用A4纸复印),并提交近期同底免冠小2寸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将通知符合要求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考核对象。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核后确定聘用人选。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考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三、聘用待遇
经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须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聘用人员有违法违纪或严重 违反市互联网宣传管理中心相关规章制度行为的,市互联网宣传管理中心依法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间月工资2000元,正式聘用后月工资2800元,含工资及社保。
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互联网宣传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0—281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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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防城港市互联网宣传管理中心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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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1日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