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法院工作,勤奋正直,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有正义感;
3、具有较扎实的岗位专业技能,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录职位、职数和岗位具体要求
1、招聘人数:若干名;
2、招聘岗位:书记员
3、岗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高:男性1.65米以上,女性1.55米以上;年龄:18周岁-35周岁;1分钟打字70个以上,准确率90%以上。
4、岗位职责:承担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负责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招聘工作的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组织考察、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 22 日- 7月5 日。
2、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采用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的方式(电话报名只针对防城港市以外的考生,电话报名的考生面试前一天需提交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地点设在本院政工科(302室)。报名电话:0770-2861041。
3、报名办法: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并提交近期同底免冠小2寸照片1张。通过资格初审后,填写《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书记员报名表》。
(二)考试
听打、看打测试。测试考官由书记员代表组成。时间:另定。地点:本院政工科。
(三)考核
根据个人学历经历、专业测试等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人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核后提出意见,交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聘用人选。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考体检标准执行。
(五)聘用
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新招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院在职聘用人员待遇执行,购买“五险”,工作满一年后购按规定缴纳公积金。
办公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坪建政路1号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联系电话:0770-2861041
邮政编码:53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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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1日